我市拨付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975万元
近日,市财政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1〕273号),依据淮北市发改委《关于下达淮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资金计划安排,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975万元。要求相关县区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皖发改投资〔2021〕134号附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