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淮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出台《淮北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淮北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相关办法文件。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制度性安排。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 强化协同推进。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实施、考核和监督工作,形成科学合理的分工机制。树立绩效意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同时,指导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共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发展。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管理层级。《办法》包含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五个环节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的构建。规范了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使预算绩效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扩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及时纠偏整改。通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完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预算绩效管理与政策项目实施深度融合,保障我市财政资金分配合理、使用科学,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